招标在什么情况下作废标处理?

浏览次数: 1705 发布日期: 2019-07-09 16: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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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上班的人们,对于招标可以说什么熟悉了,那么你知道招标在什么情况下作废标处理吗? 下文给大家总结了一下:


招标在什么情况下作废标处理?


  ①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


  ②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


  ③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⑤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⑥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⑦ 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⑧ 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


  ⑨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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